【五大曝光行动】“醉”新曝光酒驾红线不可越

最后编辑时间:2025-05-18 20:24:56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2025年05月04日,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郊区国道207线河南口中队门口路段处巡逻执勤,13时04分许,一辆车牌号为云E6***6的轻型普通货车驶过该路段,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王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酒精检测,驾驶人王某的酒精含量为39mg/100ml,根据法律规定酒精含量为20-80mg/100ml 为饮酒后驾驶,80mg/100ml 以上为醉酒后驾驶。驾驶人王某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时47分许,苗某明驾驶无号牌的红色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阳泉市郊区瑞丰大街菊花园小区口路段处时,被正在执勤的三大队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苗某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涉嫌实施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酒精检测,驾驶员苗某明酒精含量结果为24mg/100ml,根据法律规定酒精含量为20-80mg/100ml 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80mg/100ml 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因苗某明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和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遂将其带回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

  苗某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对苗某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来源: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微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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